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电话,没想到他居然在家。
裴尚轩躺在床上,握着听筒仰望天花板,嘴角挑起淡漠的笑。
他曾经很喜欢一个人,那时少年意气,以为“喜欢”
二字就是天下最大的理由,结果却发现是生生的讽刺。
现在,喜欢只是电影平淡的开场白,为了更进一步地接吻或是做爱。
他用手指卷着电话线,忽而收紧忽而松开,好像这是一个有趣的游戏。
黎璃又问了一次,他淡淡“嗯”
了一声,轻轻松松回道:“是啊,很喜欢她。
你刚刚不也劝我就选她吗?”
他调侃着,半真半假。
隔着电话线听到这把扣人心弦的性感低音,她亦能猜到此刻他的表情——好看的嘴角勾起浅淡的笑痕,不着痕迹的温柔。
她一直看到,一直以为自己就算不是他喜欢的人,至少能独享一点点宠溺。
可是他会宠爱另一个人,如同当日小舅舅转向清丽女子的筷子,把短暂的幸福带走了。
黎璃不切实际的幻想被撕扯成碎片,残破到无法再拼凑完整。
她沉默着,呼吸绵长。
清醒吧,黎璃!
她对自己说:你不能对他说喜欢,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背叛?
暗恋,从开始就并非公平的游戏。
“黎璃,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裴尚轩接着问。
她低声笑起来,很快回答了他,用的是否定句。
过去的岁月里,黎璃真切喜欢着裴尚轩,只不过她已相信这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黎璃在大学三年级正儿八经加入了学校的书法社团,同样是被汪晓峰拖着去的。
裴尚轩有一点没看错,想要她主动扩大交际圈,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黎璃骨子里是个被动的悲观主义者,再加上从小到大强迫自己凡事都要抱持无所谓的心态,随着年岁渐长竟被人误解为高傲,不屑与人亲近。
她的朋友的确不多,加起来总共四个,连一只手的五个指头都用不足。
除了汪晓峰是她无意中结识,另外诸如裴尚轩、李君、曹雪梅都是她的同班同学,而且皆是从同桌逐渐演变为朋友。
汪晓峰听她说完自己得到的特殊优待,摸着下巴退后一步,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几遍,摇着头叹息,“黎璃,你太孤僻了。”
他说的话,和裴尚轩一样。
“孤僻?那你怎么会和我做朋友?”
黎璃斩钉截铁反驳他的论断,不满他的批评和裴尚轩如出一辙。
“那是上帝派我来拯救你。”
他笑嘻嘻地回答,隔了几天就把她拉去了书法社团。
黎璃中学时参加过书法兴趣小组,小组长是裴尚轩,当年他的行书拿到过区里青少年书法大赛三等奖,这是他没什么亮点的读书生涯中唯一值得夸耀的荣誉。
黎璃忘了自己当年练书法的理由,反正绝对不是为了把字写得好看些。
书法社人数不多,练字的同时也是练心境。
不过裴尚轩是例外,他练归练,性子照旧毛毛躁躁。
“带女朋友来参观?”
带着坐骑穿越,谁还能比她牛逼。因为死时功德,女主穿越古代,种田养家,玩起宠物毫不逊色。偶尔脱线卖萌,日常扮猪吃虎。作为一个现在人,就是要有在任何地方都能发家致富的头脑!...
...
狼,看似冷酷的外表隐藏着无限柔情,为了家人和兄弟甘愿牺牲自己!犹如主角王赢的性格,冷酷的不是内心而是对世俗的漠视!他就像狼王一样无论在哪儿都能成为团队核心,带领着自己的兄弟出生入死,不离不弃!从大学时代的青涩到步入社会的坎坷,就像是一段不平凡的生存之路!他们像狼一样,团队合作无间,他们一起开拓一起战斗一起创造辉...
穿越而来,成了许三多的兄弟!?于是,一个名叫云诺的少年从士兵突击开始,逐渐成为令周强列国闻风丧胆的最强兵王!犯我河山者,虽远必诛!...
...
骨魂人活一世,气运跟随一生有人穷困潦倒有人恶疾缠身死后气运化骨,变成骨魂。骨魂做牌,可影响气运,甚至逆天改命但稍有不慎,就会被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