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从以前就搞不懂柳之贤是爱上母亲的哪一点,身为黎美晴的女儿,竟然荒谬地找不到说服自己的理由,但看到这一幕黎璃释然了。
柳千仁也看到了,嘴角浮现一抹耐人寻味的浅笑。
他没有和黎璃告别,只是隔着送行的亲人望了她一眼。
这一瞥太快,黎璃根本抓不住他眼底的情绪。
波音747升上高空,柳千仁离开这个城市。
她望着头顶掠过的银色飞机,仿佛一只展翅飞翔的巨鸟。
离别了,还会不会回来?
九月开学,黎璃大学三年级。
裴尚轩在暑假里请她出去吃饭,把自己的女朋友介绍给黎璃。
并不是那天在茶坊看到的漂亮女孩,他又换了一个。
她记得有一年四月,在樱花盛开的季节里,裴尚轩拍着她的肩膀霸道地说:“黎璃,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
黎璃含蓄地微笑,有礼貌地和他的女友寒暄聊天,心里颇为嘲讽地想:他喜欢的人太多,她来不及跟上他的速度。
也许他早已忘记这句话,而她却记着每一个瞬间,不管是幸福的还是心碎的。
二零零五年,柳千仁狠狠揍了裴尚轩一拳,轻蔑地评价:“‘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
’这是我听过最残忍的话。”
裴尚轩的嘴角流血了,眼前浮起黎璃嘴唇上殷红的血迹,触目惊心。
他浪费了太多时间,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决心收回他爱她的权利。
在一九九七年,裴尚轩搂着黎璃的肩膀介绍给自己的女友,“黎璃,我的死党。”
女孩名叫岑雯雯,有一双动人的眼睛。
不只清澈明亮,视力更是好得出奇:20。
黎璃戴着隐形眼镜,还没她看得清楚。
她拉着黎璃的手,咯咯笑着说:“尚轩经常提起你,百闻不如一见啊。”
什么意思?黎璃不动声色地打量对方,岑雯雯笑容甜美,说话语速很快,经常跳跃性思维。
上一个话题还没结束,她已迫不及待转了另一个。
黎璃对这个女孩讨厌不起来,他以前的女朋友中不乏矫揉造作或趾高气扬者,难得碰到这样爽朗大方的。
趁着她去洗手间,黎璃斜睨着裴尚轩,云淡风轻道:“笨蛋,就选她吧。”
他一味笑,不置可否。
岑雯雯从洗手间回来,他们跳过了这个话题。
离开红茶坊,一行三人去吃火锅。
热气腾腾的酸菜鱼头锅底端上来,他涮的第一筷羊肉夹给了自己女友,无端让黎璃联想到很多年以前小舅舅夹给严丽明的鸡翅膀。
“丫头,不用客气,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他勾起嘴角,酷酷地说。
这就是女朋友和死党的区别。
裴尚轩和岑雯雯旁若无人举止亲密,她坐在他们对面,喝冰冻过的可乐。
冰冷的液体滑下咽喉,似乎同时也滑过了心脏。
这顿火锅吃得她全身冰冷,黎璃仍旧不开心,因为他喜欢的始终不是她。
“你很喜欢她?”
晚上黎璃在家和裴尚轩通电话。
带着坐骑穿越,谁还能比她牛逼。因为死时功德,女主穿越古代,种田养家,玩起宠物毫不逊色。偶尔脱线卖萌,日常扮猪吃虎。作为一个现在人,就是要有在任何地方都能发家致富的头脑!...
...
狼,看似冷酷的外表隐藏着无限柔情,为了家人和兄弟甘愿牺牲自己!犹如主角王赢的性格,冷酷的不是内心而是对世俗的漠视!他就像狼王一样无论在哪儿都能成为团队核心,带领着自己的兄弟出生入死,不离不弃!从大学时代的青涩到步入社会的坎坷,就像是一段不平凡的生存之路!他们像狼一样,团队合作无间,他们一起开拓一起战斗一起创造辉...
穿越而来,成了许三多的兄弟!?于是,一个名叫云诺的少年从士兵突击开始,逐渐成为令周强列国闻风丧胆的最强兵王!犯我河山者,虽远必诛!...
...
骨魂人活一世,气运跟随一生有人穷困潦倒有人恶疾缠身死后气运化骨,变成骨魂。骨魂做牌,可影响气运,甚至逆天改命但稍有不慎,就会被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