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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行我心虚(第1页)

常晟初对于这女人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劲甚是无语。

两人在办公室里商讨了挺长时间的正事,眼看着要到午饭时间了,助理进来敲门询问两人需不需要他这边定个餐。

“不用。”

常晟初摆手拒绝,拿起椅背上的西装外套朝余意走了走,“是出去吃,还是去食堂?”

“我都可以。”

最后两人去了外面吃,这倒不是两人觉得食堂档次低,而是常晟初好歹是个老板,余意又是大股东,到了食堂之后那些员工们吃饭都格外的不自在,说话都细声细气的。

吃饭的时候常晟初和余意说起了另外一桩事情,“你跟朝之联系过没?”

他说的是孟朝之,外婆那边和两人一个胡同口的邻家哥哥。

当时出了骑猪事件之后,余意和常晟初之间的关系达到冰点,一看到他就想毁尸灭迹,于是余意因此和孟朝之走的就近了些。

孟朝之很优秀,人属于格外温柔的邻家哥哥类型,平时斯斯文文的话不多,但面上时时刻刻都带着笑,是整条街上出了名讲礼貌的好孩子。

饶是常晟初那时候摸鱼逗鸟的皮猴子也不得不承认孟朝之当时在同龄的孩子当中,属于极其有魅力的。

孟朝之的前小半生可以说是大多数人都艳羡的顺风顺水,高考保送名校,毕业保送读研,导师又对他格外看重。

但天有不测风云,兴许是孟朝之过于优秀,以至于上天想要磨砺磨砺他,读研的第二年,一场车祸让孟朝之的人生从此转了个弯。

这场车祸带走了孟朝之的双腿,曾经那些艳羡的目光全都转成了同情和怜悯,父母一夕之间白了头发。

意气风发的少年突遭这种磨难,换成谁都接受不了。

孟朝之亦然。

余意和常晟初在他刚出事的时候去看过他很多次,两人亲眼看着当初温柔和煦的好友变成暴躁易怒,敏感至极,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让他勃然大怒的模样,对此毫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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