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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偶遇(第1页)

云佚与马元驹在城主府住下之后,那个被称为少主的年轻妖修便经常上门骚扰。

是来找马元驹的,但每次来却只挑云佚在的时候,一边和马元驹话一边眼睛瞟向云佚,似乎对她十分好奇,惹得云佚烦不胜烦。

但或许是牧城主和他了什么,他倒是没有直接找上云佚话,不然云佚还能直接揍他一顿,好让他长长记性。

于是这日,云佚在这位名为风君的少主再次来找马元驹话时,一言不发便来到了街上。

街上的妖并不多,除了街道两旁开着的店铺,只有零零散散几个连化形都不完全的妖。

实话,比起数量来,自然还是人修较为占便宜,人修虽然数量不是很多,可普通百姓的数量却是每年都在增加。

妖修这边,只有可以化形的妖兽才能称得上是妖,不然就只是灵智未开的野兽,妖修并不承认它们是同类。

而一旦踏上修行之路,这生孩子就不可能跟普通野兽一样,一生生一窝,但凡修行者,繁衍子嗣都是十分艰难的。

修为越高越难以孕育后代,因蠢侣之间有一个孩子就已经算是很好了,相当一部分都是一个孩子也没有的,当然,也不排除人家压根不想要孩子。

由于人口数量庞大,即便拥有灵根者千里挑一,人修也肯定是比妖修多的。

但妖修也有优势,他们虽然化形艰难,个人实力却比人修高,还根据种族不同拥有赋能力。

就比如马元驹,马一族的赋就是速度快,法力还不低,打不过还能跑,自然活得长,可惜同样由于子嗣艰难,族人变得越来越少。

云佚随意散步在路上,一点不遮掩自己身上人修的气息。

“唉,你!

你呢,前边那个丑女人!”

身后传来叫喊声,云佚当做没听见,自顾自的往前走,直到被一个长相活泼可爱,神情却有几分蛮横的姑娘拦住了。

姑娘一瞪眼睛:“叫你呢没听到吗?为什么不答应,耳朵聋了嘛!”

“我为什么要回答你?”

云佚冷着一张脸,“你叫的是丑女人,我又不是。”

“我的!”

她惊叫一声:“你要是还不算丑,那上界就没有长得丑的人了!”

云佚绕过她继续往前走,并不理睬她的话。

“你为什么又不理我?”

姑娘又跟了上来,“我还有事想问你呢!”

“因为我不想跟没长眼睛的人话。”

云佚语气平淡,眼神中杀气一闪而过,这几年因为这事死在她手里的不算少数。

她已经不是原来那个连杀人都不敢的普通人了,来上界这些年,终于是将她变成了另一个人。

不,云佚微不可查的动了动手指,过往记忆在脑中一闪而过,或许她原本就是这样的人,只是在原本的世界碍于法律和道德等原因,一直约束着自己罢了。

这姑娘一看就是被人宠大的,恐怕连门都没出过几次,根本感觉不出来云佚眼中的杀气,依旧在喋喋不休:

“你一个人修为什么来我们妖修的地盘?!

你是不是来探听消息的奸细!”

云佚嗤笑一声:“你见过哪个奸细是像我一样光明正大一点不遮掩的?”

她伸出一只手放在姑娘的肩膀上:“妹妹,有些话,可不能乱呀。”

姑娘的修为比云佚低太多了,云佚的手只是轻轻往下一压,她的肩膀就咔嚓作响,剧烈的疼痛迫的她尖叫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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