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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棚潮湿,混杂这腥臭的尿骚味还有腐烂的泥土气息。
一匹匹红棕色的枣红马儿们健壮结实。
方不浪前世学过骑马,甚至骑过汗血宝马,此时,他看着这些马儿,暗暗震撼,这异界的马儿,素质都是极好,个个膘肥体壮,宽须青鬃。
方不浪根据原主人记忆判断,那个金首饰大概能值八十个金币左右。
林家也是足够豪奢,这如果是换成一般农家,足以一个金币就足以一个人吃上一年的白面馍馍了。
一匹马,大概是两个金币,不过用金币的人,大多是富奢豪绅,一般人都用银两或者银票。
方不浪大步走了过去,对着小二吆喝了一声,让老板直接来谈。
这个老板也是精明能干,并没有因为方不浪的衣着而小看他,他认为方不浪很有可能是离家出走的公子哥儿,这年头,很多阔姥爷,阔少爷都有一些行侠梦,穿着简朴,出手阔绰的人更是比比皆是。
当他看见方不浪拿出从林家拿的那个金色凤凰装饰时,他的嘴裂开的更大了,态度也更加卑恭。
方不浪把那饰品当掉了八十个金币左右,老板喜笑颜开的还送了马鞍和马鞭,还有一些其他的骑具。
一共花费了两金,还剩下七十八枚金币。
方不浪本来还想着是不是金币本身的信仰能量或者是其他类的能量能够被吸收成为灵能值,但是现在手机上的灵能值没有变化,也没有显示能够充值。
也就是说,这种想法被否定了。
灵能值的判定有个标准,薅羊毛是行不通的。
石蛮在方不浪后面,皱了皱眉,这小子到处乱跑,还都是人多的地方,要不是方不浪是个傻子,他都怀疑方不浪是不是发现他了。
眼下竟然还买了马。
意识到不对的石蛮决定冒险动手,只要不是当街,寒夜城的城卫们就不会插手。
他把方不浪控制住,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再杀掉就可以了。
PS求鲜花,求评价,求收藏。
我应该是全网最惨的作者了吧。
鲜花全都是自己投的。
唉,只能凭借热情写下去了。
最后还是感谢收藏的书友们。
今天鲜花满十加一更。
评价也是。
十更封顶。
每一更两千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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