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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想说两句,但见其已经牵马、迈步走开,便生生将话咽了下去。
流寇起前,杨招凤还念过几年私塾,在村中以聪颖闻名,是块读书的料。
远近邻舍那时都以为落魄的杨家祖坟冒青烟,有朝一日真要改天换地了。
哪料世道陡变,狼烟四起,不但书读不下去,父母兄弟也死个干净,只剩与泼皮二哥相依为命,最后连带着他一并投了流寇。
从小读程朱理学,加上天性使然,杨招凤一开始是怎么也融入不了那些鸡鸣狗盗、粗鄙凶暴的流寇之中。
旁人看他细皮嫩肉,多有嘲笑。
若非二哥极力照拂,他从贼的第一天就得被三五个汉子鸡‘奸而死。
然而,他却坚持了下来。
低头看向自己那早已在日晒雨淋下变得黧黑的手臂,他不禁回忆起了这些年来的一种种、一件件往事。
每一次,他都死里逃生,而每一次逃出生天,都能让他急速成长。
但天生的善良却一次又一次差点将他葬送。
在一次因不忍杀死蜷缩求饶的村民而几乎为之反杀,但最终为杨成府所救后,他从哥哥冷峻的眼眸里懂得了什么叫做生死——你生我死,你死我生。
渐渐地,他开始变得麻木,当适应了这人吃人的世道后,原先畏之如虎的杀戮对他来说,也变成了习惯与工作。
每当那被压抑的善意稍稍冒头,他亦只能轻叹一声,而后继续强迫自己铁石心肠。
“瓜娃子,傻了?”
杨招凤还在出神,杨成府不知从哪里走来,一巴掌削在他头上,“千总已经开始攻山,咱得尽快赶去会合。”
天际传来轰然巨响,接踵而至的是更加猛烈的暴风雨。
杨招凤瞅了瞅打在肩头连珠般下落的雨滴,轻吸一口气,重新跨上了战马。
相较于川中其他掌盘子,王高与闯食王对于袁韬的命令还是比较服从的。
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多么爱戴袁韬,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的实力较弱。
王维章为了防止辖区内流寇如同陕豫等地般四处开花,早便安插调派了兵力,守扼要路、巡防河道,将棒贼死死限制在川东、北地区。
是以棒贼最理想的发展区域,便是广阔多山的巴州乃至阆中一线,而仪陇、南部等地位居南方,官军游弋频繁,很不好发展,王高、闯食王势单力孤,才被打发到那一带去。
王高等久遵袁韬号令,并不知这个新近冒出的“赵营”
为何物,故而一接召令,便带着人马进发到仪陇北部,以险峻的金城山为基地,等候袁韬等主力到来。
要是他们当时如白蛟龙、刘维明那样见识了赵营的战斗力,只怕行动也不会如此利落了。
金城山陡峭高绝,王高与闯食王自恃险峻,精神懈怠。
加之天降大雨,山路难行,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赵营人马会倚仗马力的优势,不顾艰险,强行军一日,迢迢来袭。
山寨四面的哨点都已被剪除,侯大贵确认山寨之上并没有察觉异样后,下达了登山的命令。
暴雨如注,一方面给登山带来不便,另一方面也降低了能见度、掩盖的军队行动的声响。
溪流般的雨水不断顺着脖颈流入侯大贵的甲内,他毫不理会,这次是他复出的第一战,也是一雪前耻的机会,就算现在天塌下来,他也会顶着继续前进。
顺着山道流下来的雨汇聚如同小河,到后来,坡度愈陡,每走一步,都得用刀矛插地固定,方敢再走下一步。
饶是如此,众将士却没有半点怨言,他们只是默默地埋头赶路,就像会动的兵马俑,在雨幕中时隐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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