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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一直过得还可以。
我一直和我母亲生活在一起,我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因公去世了,拿了一笔钱回来。
我妈带着我,一直都没有再嫁,也许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但,很大部分的原因是因为我。
她一直努力让我过得好一点,物质方面也要给我好的,怕别人认为我没有父亲所以就吃不好穿不好……&rdo;
于帆想起什么,笑,&ldo;给你说好玩的事。
我小时候很顽皮。
邻居家养了一条狗,这么大,特傻,我天天上学放学就去踩它的尾巴。
终于有一天,把它给踩火了,跳起来就咬了我一口。
我腿上现在还留着一个坑呢。
&rdo;于帆拉过盛家行的手,让他摸自己腿上的伤,&ldo;你猜我妈怎么说?她说,你看你,你天天啃它尾巴,它还送你一个酒窝。
多好啊,虽然你的酒窝长小腿上。
&rdo;
盛家行也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
于帆看着他的笑,一时失神。
如果他天天这样对他笑,让他做什么都可以,如果这样,他肯定比任何时候都要快乐。
把头靠在盛家行的肩上,悄悄闭上眼睛,故意放轻松呼吸。
下一秒,盛家行毫不留情地伸手推开他的头:&ldo;要装睡的话也麻烦你靠在沙发上。
&rdo;
于帆倒在沙发上呻吟一声。
心底反驳,他才不是装睡这么简单,他采取的曲线救国战略,他先假装睡着了,等盛家行放松警惕,他就装作做梦,然后去吻他的唇。
可惜,还刚实施第一个动作,这个计划就被盛家行给毙了。
第四章
当于帆在发挥愚公的精神试图移掉他和盛家行之间的那座山时,程越终于凭着仅剩的一点良知给于帆打来了一个电话,而且,他人已经在北上的火车上了。
程越自从不仗义得丢下于帆后就跑到了另一个朋友那里混吃骗喝。
那倒楣孩子正失恋呢,愤世嫉俗的同时还视金钱如粪土,任凭程越这只吸血鬼挥霍他的银子。
程越的胃在那里得到很大的优待,两人天天出去胡吃海喝。
然后,程越就在星巴克碰到了他的前男友,那个很大手笔的款爷。
程越在与款爷喝了一杯什么都没加,黑得发苦的咖啡后,觉得自己也许并没有自己想象之中的那么执着于这个人,他一直努力地逃避他,一逃就逃了好几年。
出其不意之中再次重遇时,程越发现,这个人与自己记忆里、思念里的人有很大的出入。
他的许多好,许多让他无法忘却的好,似乎都是他自己给加上去的,那些优点有可能这个人本身并不具备。
只因为那时他爱他,所以觉得他是完美无缺的,下意识地装扮这个影像,这样,他可以欺骗自己,他有原因有理由,爱这个人,记这个人。
他恋着以前的爱情,记着自己虚构出的一个幻象,直到再次遇到本人。
他不过这么一个男人,普通的,事业比较成功的三四十岁的男人,而且还结了婚。
他的无名指上戴着一个指环,他喝咖啡时甚至没有放下手中的烟,他跟他谈论他不快乐的婚姻,怀念着他们之间以前的一切。
程越在听到他说他很后悔没有坚持时,觉得嘴里的咖啡更加苦了。
于是,在喝第二杯咖啡时,他就狠狠地加了几匙的糖和奶精。
在听到他说,程越,回到我身边吧,让我照顾你。
程越觉得他过去的种种一点都不值,他甚至觉得自己的这几年人生里所做的事中怀念这个男人是最蠢的一件事,他觉得自己简直蠢得要死,蠢得不能再蠢。
当天晚上,程越就买了车票,他想他自己完全有勇气走他们当年他们走过的路线,回来后不会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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