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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找了张强迫症御用图发了说说,并且这张图是一张卡通的狗砸,标题是“论偷拍的正确姿势”
。
我在下面艾特了出现的几位当事人,发送!
然后我这条说说的评论区炸了。
——叶:为什么全是我
——晓:也就四张好伐
——傅回复叶:帅啊
——叶回复傅:帅屁
——晓回复叶:中间的狗猥琐地看着斜下方的你
——叶回复晓:……
——傅回复晓:[鼓掌][鼓掌][鼓掌]
——叶回复傅:哈卖批
——叶回复晓:看着我?我长得像包子么?
——苏:组长!
求那张御用图!
——宋回复叶:因为你丑
——晓回复苏:来!
私给你!
——叶回复宋:gun
——晓回复叶:包子在宋星火肚子里
——叶回复晓:我竟无言以对
——宋回复晓:与我何干
——晓回复叶:好的决定了!
以后你就叫包子了!
——傅回复晓:[鼓掌][鼓掌][鼓掌]
——叶回复晓:???
——叶回复傅:???
——晓回复傅:[鼓掌][鼓掌][鼓掌]
好的,终于给叶昴起好外号了,再想不出来我就打算叫他猫猫了(这样叫可能会被他打一顿)。
感谢那只不知名地狗砸!
当天晚上我跟乌鸦说了这件事,乌鸦说:“所以还是养狗好,胆子大。”
晓:“那乌鸦你是猫派还是狗派?”
乌鸦看我一眼,过了很久才说:“我喜欢有猫的性格的人,但是论动物,我可能喜欢狗一点。”
晓:“汪!”
旭:“噗,你可不是狗。”
想了一下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一直在猫派和狗派纠结的我终于想好以后要养一只狗。
叫什么好呢——我瞟见日记本里夹着的乌鸦送给我的狗尾巴草。
嗯,叫狗尾好了。
可未来还很远,我还没有狗,也不一定养得起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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