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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唐笙是从末世危机熬过来的人。
这样的人原本对生命的消失,而且是以被生吃的形式消失,都已经很麻木不仁了。
但不知为什么,面对这样的小东西,她居然狠不下心。
或者在她心里,除了生存之外,还有其他重要的东西。
所以后来,她决定带着胖虎走。
可是现在这么关键的时候,那小东西跑哪儿去了?!
唐笙挣扎了片刻。
尽管时间超级紧张,机会转瞬即逝,她还是决定冒险。
她把旅行袋扔在电梯里,跑出来找胖虎。
爱谁谁吧。
万一她因此被逮到,那是她运气不好。
总之,她不能扔掉朋友。
没错,她把那只叫胖虎的小猫当成了朋友。
或者是惟一的朋友。
然而她找遍了胖虎喜欢待的地方都没找着。
这小东西胆子小,平时如果不是她带着,绝不会离开顶楼。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很黏她的。
今天是怎么回事?
正焦虑和疑惑,眼角余光就瞄到黑与白的强烈对比色。
猛然转头,看见胖虎居然不声不响的坐在司马乱的床上,举着小爪子在舔。
这让唐笙很惊异。
小动物都很敏感,胖虎很怕司马乱,从来都避着他的视线。
就算穿过房间,也会快速而无声,趁着司马乱没注意到的时候。
更不用说,坐上他的床!
“你这是知道要离开了,所以放肆起来?”
唐笙扑过去。
胖虎大约以为是做游戏,想跑。
但唐笙一把揪住它长长的尾巴,把它捞到怀里。
“就求你这一次,老实点吧。”
唐笙摸了摸胖虎小树叶似的耳朵,“跟着姐姐走,从此以后,你再也不用担心被吃掉了。”
说完,打开大外套的拉链,把小猫往怀里一揣,跑了。
外套是司马乱的。
也不知是什么材质,总归这世界是已经没有羊绒这回事。
但手感很羊绒,舒服又保暖。
而且因为原主的身材高大,套到她身上连大腿都遮住,更暖和。
之前她设想了无数困难,可没成想却顺利得出奇。
专用的电梯直达地下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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