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刘直见他这幅样子,越发的不耐烦,冷笑道:“你所谓的安排妥当,就是一亭之中,先后两人辞职,追随那个方秦而去?”
卢殷不由一愣,除了那个叫赵北的亭卒,还有其他人?
真是不识抬举!
卢殷暗怒,不过表面上他却若无其事地道:“那又如何?不过是两个小小的亭卒而已,就算跟着方秦过去,又能成得了什么事?这种关头我顾不上他们,等过了此事,我定然让他们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
刘直对这卢殷却是更加失望,郡里大人怎么提拔了这么一个蠢货到这个位置上?
刘直径直道:“不是亭卒,是野狐亭的新亭长!”
“什么?”
卢殷醉眼都不由愕然抬了下。
那种贱民……好不容易爬到了亭长的位置上,居然也敢直接辞职不干?
他凭什么敢的啊?
要知道,景朝制度,虽然并没有说不能辞职,对于主动辞职的也比较宽容,但是,辞职一次,毕竟会记录在案!
留了这样一份“案底”
,以后不论是谁再想推荐他,少不得就要多考虑考虑。
可以说,对他本人的仕途绝对没什么好处。
所以,除非万不得已,否则还真是很少有主动辞职的事情。
贱民,贱民!
卢殷心底更怒,不过,他还嘴硬道:“那又如何?不过是个刚突破后天境的小人物,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刘直摇头,“你喝醉了脑子,也喝醉了耳朵了么?难道你没听说,左绍将【锁龙佩】借给了方秦?”
“什么?!”
卢殷终于色变。
锁龙佩,这是他们长陵县所储藏的灵兵之一!
左绍居然肯让方秦动用灵兵?
卢殷顿时有些慌了起来,“不好,这锁龙佩正好克制光魅,若是被那方秦拿到此佩,说不定他还真能搞出一些事情来。
我们快快去熊山,抢在他前面遮掩住。”
刘直摇头道:“越是这种时候越不可慌乱!
而且,你没听说么?除了杨初辞官,方秦借灵兵,还有一心、金刚、明镜……这些人都主动去找方秦,给方秦提供援手!
现在方秦这边的阵容实力,绝对远超你的想象!”
卢殷倒吸一口冷气,酒都已经完全吓醒了……“这,这可如何是好?”
刘直看他这幅模样,又是鄙夷,又是怨怒,忍不住气道:“之前我就向郡里大人建议,熊山的布置太危险!
劝大人早早撤去。
是你一再保证肯定没有问题!
结果现在,出了差池,却在这里问我该怎么办?”
卢殷无法回答,只能无奈道:“我怎知道,这方秦小小一个游徼,还是刚提拔上来的,之前只是个亭长而已,居然能掀起这么大波澜?”
刘直叹气,也是,不只是他,连刘直自己之前也有些大意了。
他们一直防备的都是左绍,却哪里想到,意外居然出现在了一个小小的游徼身上?
这方秦,是怎么请动一心、金刚、明镜这些人物的?
这可都是先天境啊!
卢殷慌乱道:“我们派人去刺杀方秦如何?我手下还有好几个高手,应该有六七成把握。”
刘直却瞪他一眼,低声喝道:“你疯了?若是平时也就罢了,现在方秦他们蓄势待发,好几位先天境高手聚在他身旁,谁有把握?而一旦失手,后果不堪设想!”
卢殷只好打消这个念头,“那我们……只有赶在前面,将鬼兵撤走了。”
传言,商邶封少三不规矩不恋爱,不结婚,不和女人同床共枕。总而言之就是四个字不近女色!后来,这三个规矩被许溪晚一起打破!他是不可一世的商界帝王,却将她宠到全球轰动!逃跑当晚,她被他掐着腰,摁在墙上!晚晚不要我了?要要要!老公有颜又有钱,撞得我心怦怦跳!...
结婚一年,老公宁可找小三也不愿碰她。理由竟是报复她,谁让她拒绝婚前性行为!盛怒之下,她花五百万找了男公关,一夜缠绵,却怎么也甩不掉了!他日再见,男公关摇身一变成了她的顶头上司一边是拿床照做要挟的总裁上司,一边是满心求复合的难缠前夫,还有每次碰到她一身狼狈的高富帅,究竟谁才是她的此生良人...
硬汉高手回归都市,一路张狂帅气,锋芒毕露,冷艳绝色总裁看之不起反被征服!友情提示纯洁男女勿入!...
网络作家,兼职二流编剧,并最终混成了三流导演的王泽穿越了。 他发现,这是一个文气照耀千古的世界。 读书人文气加身后,诗可杀敌,词能灭军,文章可安天下。 而且,诗词文章,受到的人气加持越大,威力也就越大。 一些顶级的诗词文章,在受到万民的民意加持下,甚至能做到以诗封神的程度。 王泽激动了。 要说到聚拢人气,诗词文章,怎么可能与小说相比呢? 特别是,小说,还可以拍成电视或电影...
靓丽的青春美少女,风骚放浪的小少妇。女杀手性感地在胯下屈服,还有美艳至极的情妇干啥呢?咳,没地方安排了,让她掌管咱们的国际军火公司吧。 完美气质美女在怀?当然不满足!还要收服动感女警,让她以身相许捏。不管熟女还是萝莉,统统让她们为我尖叫,啊哈!我就是终极兵王! 拥有过人身手和智慧的神秘部队兵王,在都市中会引起如何的轰动呢?...
烟雨江南同志的新书狩魔手记发了,尘缘终于完本了!猪头作品人途巫颂林克逆龙道皆已完本,可放心观看。仙魔之道,变幻无方。自唐中期以后,修仙之路断绝,除却少数几个天资聪慧之人破碎虚空,再无昔日鸡犬飞升之盛况,谁解得这段公案?罢罢罢,且看天元罢!天元为lvsexs文学网签约VIP作品,独家首发,未经站方同意转载,即为盗版,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